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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《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(试行)》
阅读:1042次 更新时间:2021-04-28
2020年  第10号
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,我局组织编写了《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(试行)》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(试行)
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0年6月16日

附件中目录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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